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李希圣。 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重题多景楼。宋代。郑思肖。 无力可为用,登楼欲断魂。望西忧逆贼,指北说中原。粮运供淮饷,军行戍汉屯。何年遂所志,一统正乾坤。
八咏诗 其四 霜来悲落桐。南北朝。沈约。 悲落桐。落桐早霜露。燕至叶未抽。鸿来枝已素。本出龙门山。长枝仰刺天。上峰百丈绝。下趾万寻悬。幽根已盘结。孤枝复危绝。初不照光景。终年负霜雪。自顾无羽仪。不愿生曲池。芬芳本自乏。华实无可施。匠者特留眄。王孙少见之。分取孤生蘖。徙置北堂陲。宿茎抽晚干。新叶生故枝。故枝虽辽远。新叶颇离离。春风一朝至。荣华并如斯。自惟良菲薄。君恩徒照灼。顾已非嘉树。空用凭阿阁。愿作清庙琴。为舞双玄鹤。薜荔可为裳。文杏堪作梁。勿言草木贱。徒照君末光。末光不徒照。为君含噭咷。阳柯绿水弦。阴枝苦寒调。厚德非可任。敢不虚其心。若逢阳春至。吐绿照清浔。
再步前韵答槐庭四首 其二。。林朝崧。 敦槃十二会葵邱,酒社诗盟接胜游。最忆鹿江灯节宴,夜深丝竹醉高楼。
移梅。元代。萨都剌。 几夜幽香恼梦魂,殷勤来倩陇头人。凿开东阁窗前地,分得西湖雪里春。瘦影番来新体态,疏枝犹带旧精神。今朝伴我清吟处,不许诗怀更有尘。